中国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的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50378-2006对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分别提出了要求,特别是在住宅建筑标准中突出强调了有关室内环境的四项要求:采光、隔声、通风、室内空气质量都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。各大指标中的从低到高又分为三个级别:控制项、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。按照一般项目,绿色建筑必须符合如下要求:
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
(国家标准《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》中对于城市日照标准做如下要求: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,冬至日不小于1小时。),当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,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。卧室、起居室(厅)、书房、厨房设置外窗,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。卧室、起居室(厅)、厨房设置外窗,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/7。当一套住宅设有1个以上卫生间时,至少有一个卫生间设有外窗。
噪声白天不大于45分贝
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、减噪措施。卧室、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分贝,夜间不大于35分贝。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分贝,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分贝。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分贝;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分贝,沿街时不小于30分贝。
住宅能够自然通风
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,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%,在其他地区不小于5%。居住空间开窗能有良好的视野,且避免居住空间之间的视线干扰。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,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。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或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。
在通风的同时保证节能
设有采暖或空调系统(设备)的住宅,运行时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。采用可调节外遮阳装置,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。有条件的住宅建筑卧室、起居室(厅)使用蓄能、调湿或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材料。
室内环境污染控制
室内游离甲醛、苯、氨、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的规定。
绿地人均2㎡
比如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要求,按照控制项目,绿化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,选用少维护、耐候性强、病虫害少,对人体无害的植物。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-2㎡/人。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,规范杀虫剂、除草剂、化肥、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,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。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>90%,植物生长状态良好。
节水率不低于8%
水质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,且水压稳定、可靠。有完善的排水系统,采用建筑自身优质杂排水、杂排水作为再生水源的,实施分质排水。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,节水率不低于8%。按照一般项目,采用非传统水源时,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小于10%。(非传统水源指不同于传统市政供水的水源,包括再生水、雨水和海水)。
垃圾分类回收率90%
有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,达到安全防范子系统、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与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基本配置。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废弃物管理计划,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%以上。垃圾分类回收率(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住户占总住户数的比例)达9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