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的建筑节能,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。改革开放后,建筑业在墙体改革及新型墙体材料方面有了发展。与此同时,一批高能耗的高档旅馆、公寓和商场出现了。如何在发展中降低建筑能耗,使之与当时能源供应较紧缺的现状相协调,成为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。为此,建筑节能工作首先从减少采暖能耗开始,1986年建设部颁布了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,要求新建居住建筑,在1980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30%%,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是我国第一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,它的颁布,开启了我国建筑节能新阶段。以它提出的指标为目标,建筑节能的设计、节能技术纷纷发展起来,一系列的标准和法规先后制定。
20世纪90年代,建筑节能的地位进一步提高,节能工作有效开展。1990年,建设部提出“节能、节水、节材、节地”的战略目标。1994年在《中国21世纪议程》中,建筑节能作为项目之一被郑重提出;从1994年起,国家对北方节能建筑实施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,一批节能小区相继建成。1995年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修订并于次年执行,修订后的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将第二阶段建筑节能指标提高到50%%。同年,建设部发布《建筑节能“九五”计划和2010年规划》,这个专门的规划以及1996年9月建设部发布的《建筑节能技术政策》和《市政公用事业节能技术政策》,为其后建筑节能的发展明确了方向,同时也表明建筑节能地位的空前提高。建筑节能的地位最终由1998年1月1日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确定下来,建筑节能成为这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。
21世纪的到来,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,建设领域明确了必须走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,建设科技工作将“四节一环保”作为科技攻关的主要方向,取得了明显效果。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节能50%%为目标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体系,部分地区执行更高的65%节能标准。2008年《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等施行,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的颁布,标志着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,基本实现对民用建筑领域的全面覆盖。
在国务院办公厅《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》中规定,2009年底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提高到90%以上。除新建建筑外,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也有效开展起来,并取得了一批成果和经验。而兼顾土地资源节约、室内环境优化、居住人的健康、节能节水节材等方面的目标绿色建筑,成为新世纪建筑节能发展的亮点。
绿色建筑成果丰硕
绿色建筑是生态环境与建筑有机结合,在建筑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,为人们提供高效、舒适空间的建筑。近10年来,绿色节能建筑成为建筑节能中的一大亮点,体现了新世纪建筑节能更高的追求目标。
进入21世纪后,绿色建筑评价体系逐步建立,保证了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。2001年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编制了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》,2004年建设部针对北京奥运会,开展了“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”课题研究,形成了我国第一套绿色建筑项目标准。同年8月建设部颁布实施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》,次年,首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揭晓,40个项目获得此项殊荣,中国在推进智能与绿色建筑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2005年,历时5年编制完成的《绿色建筑技术导则》颁布施行,自此,绿色建筑的评定有了明确依据。“十五”期间,重点攻关计划“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导则和评估体系研究”项目完成。
2006年,建设部组织编制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。2007年8月,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》和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》出台,200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,根据评价标识工作实际情况,编制了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(规划设计部分)》,制定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》,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申报评价程序。
一系列工作,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,有力地推动了绿色建筑技术发展。经过多年的攻关和研究,绿色建筑形成了六大技术体系评价标准:节地与室外环境、节能与能源利用、节水与水资源利用、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、室内环境质量及运营管理。通过对建筑的节能、节水、节地、节材和室内环境的具体性能进行实测,给出数据,实现定量化检测标准,达到标准的即为绿色建筑。